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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陕西省委疾呼 治理"小水电"保障南水北调供水安全

2014年01月22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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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路强 实习生 蒋玉娟)秦巴山区是南水北调的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保护好该区域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对于保障南水北调供水安全极为重要。然而星罗棋布的小水电站却以掠夺式的开发,给河流水系的生态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为此,农工党陕西省委在陕西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疾呼,加快整顿治理秦巴山区“小水电”。
  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称之为“小水电”。在国家政策导向和地方利益驱动下,“小水电”得到空前发展。目前,陕西境内709公里的汉江干流已投资兴建了7个梯级电站,总装机224万千瓦。安康、汉中市在汉江及其支流上建成大大小小的水电站近900座。
  农工党陕西省委调查发现,“小水电”的过度开发、无序建设,造成河道断流,危害巨大。如宁陕县汶水河40公里河段上已建有10座小水电站,还有1座待建,造成20多公里的河道断流;在岚皋县,从城关镇到赢湖水库入口的佐龙镇,仅20余公里的岚河段就有3座小水电站,总发电量不到4万千瓦,却让河道断流十几公里。这些“小水电”既影响农业生产灌溉和居民饮用水,又效益低微,较之对生态环境恶化造成的损失完全是得不偿失。为了治理“小水电”破坏生态环境的乱象,近几年政府规定水电站必须至少保持10%的年平均下泄生态水流量,而国际标准是60%,差距之大显而易见。尽管标准已经很低却还是难以达到。
  介于存在的种种问题和严峻形势,农工党陕西省委疾呼,加快对小水电的整治。建议尽快查清全省小水电的数量、建设规模、流域分布、设备水平、运行状态、经济效益等情况。同时,加快编制秦巴山区汉江流域及秦岭北麓渭河支流水资源科学利用与保护规划。根据流域水资源承载力、水环境自净能力和生物多样性特点,确定其生态功能管控级别及合理开发程度,划定生态安全红线,禁止在生态红线以内和生态敏感区建设小水电站。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优先、有序开发、严格准入、强化监管”的原则,对小水电重新进行统一的生态环境评价、分类排序,该保留的保留,该退出的坚决退出。
  此外,农工党陕西省委还建议提高生态安全的门槛,把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标准提高到不应小于河道控制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20%—30%。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制度保障,制订《陕西省小水电站生态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强化对小水电的生产安全、生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水电生态补偿基金,用于当地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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