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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国家公祭日:由江苏向中央提出设立申请
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两个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消息传出后,各界人士纷纷表示,这两个决定体现了国家意志,顺应了人民意愿。
28日,本报记者独家采访了2005年在全国政协大会上首提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全国政协原常委赵龙和在2012年全国两会上提交相同内容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邹建平。他们均表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要铭记历史,珍爱和平。这两个决定充分体现了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有助于凝聚人心、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曾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建江苏省委主委的赵龙,是首位提出将每年12月13日设立为国家公祭日的委员。
那是在2005年的全国两会上,赵龙提交了一份手写的提案,在这份只有不到700字的短文中,赵龙建议,把每年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每年逢此日便应在大屠杀遇难同胞遗址处举行公祭活动,并有国家领导出席,社会各界人士、国际友人及外国政要参加。还要“以法律或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使世界永不忘记,让国人永世铭记”。
“我这一想法提出后,立即得到了大家的认同,当时就有49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签名。后来,我还收到了上万条网友的回复,他们都对我的提案表示赞成。”赵龙回忆说。
此后,在2012年的全国两会上,民革江苏省委副主委、南京艺术学院院长邹建平代表再度提交了一份建议,内容是建议把每年的12月13日设为国家公祭日,在南京举行国家层面的悼念遇难同胞活动。当年年底,中央有关部门就他的建议办理情况作出答复:“由江苏省委、省政府按程序向中央提出将每年12月13日设为国家公祭日的申请”。
令邹建平感慨的是,这一建议经过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终于成为现实,更重要的是,今后每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祭奠活动被提升到国家层面后,其意义和影响力不容估量。
赵龙认为,通过确定胜利纪念日、公祭日来铭记历史、反思战争、缅怀在战争中牺牲的英烈和死难的同胞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这两个决定,是对日本右翼势力的强力回应,明确表明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反对战争、热爱和平、尊重生命、维护社会正义的信念,也让世界上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那段历史。
“当然,记住这段历史不是为了仇恨,而是为了让大家都知道战争的罪恶,开创美好的未来。”赵龙说。
编辑:顾彩玉
关键词:公祭日 国家 人大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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