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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玉屏:一条社情民意让广场舞不再是"扰民舞"
本报讯“现在街心花园广场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们不到8点半就散了,而且音响音量也小了很多,我们看电视听得清,学习学得进,这多亏了县委、县政府加强规范管理。”近日,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街心花园附近居民发出感慨。这源于该县政协一条关于加强广场舞活动规范管理的社情民意。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开始追求健康娱乐生活,在公共场地跳广场舞。玉屏县广场舞参与人员多,队伍庞大,由于时间长,音响音量大,影响了附近居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对此,群众反映强烈,意见很大。
为化解广场舞引发的矛盾,在“锻炼权”与“休息权”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今年3月7日,县政协及时以社情民意的形式上报县委政府,提出了“对参加广场舞的队伍进行登记管理,做到文明、健康发展,加大噪音扰民处罚力度,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引导开展积极健康文娱活动”等建议。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作出批示,要求文化、公安、环保、城管等单位加强晚间广场舞活动规范管理工作。
对此,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组织环保、城管、老年体协及县城8支广场舞代表队相关负责人,于3月22日召开广场舞管理协调会,就城区广场舞问题达成共识:一是晚上跳舞活动时间不得超过20时30分;二是各广场舞代表队要适当控制音量,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学习、生活;三是在中、高考期间,一律取消所有广场舞活动;四是已组建、新组建广场舞队伍,须在文化、城管、环保、公安四部门登记备案,没有登记备案而私自开展广场舞活动的个人或者队伍,一旦在公共场所噪音扰民被人举报,将由文化部门联合城管、环保等执法部门没收其音响设备。
据介绍,下一步,该县文化、公安、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还将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城区各舞蹈队进行督查,并组织广场舞辅导老师进行培训,提升其舞蹈水平,使全县的广场舞活动开展规范有序。(姚愿福)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广场 社情 民意 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