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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绿色房地产要打组合拳
当前,我国绿色房地产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存在许多问题。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我们应从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来规划绿色房地产的发展,将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绿色发展思维充分地融入,多措并举,推动绿色房地产健康发展。
首先,绿色供给是城市绿色房地产发展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因素。要增加绿色供给,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要支持城市绿色房地产业发展。绿色政策拉动并不改变市场机制的正常规则,城市首先要为绿色房地产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绿色房地产企业必须在平等公正的市场条件下公平竞争。
要从规划、技术和设计等方面推动绿色房地产业发展。不同气候区和建筑种类需要编制不同的绿色标准和实施规范。应开发绿色房地产设计与检测软件,并迅速推广应用。要推行住宅的装配化和全装修,新建住宅的全装修比例应从目前的20%提高到50%以上。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进行关键技术研发。在不同城市地区建立产业化基地,强化绿色房地产的示范推广。
绿色建筑行动是绿色房地产发展的重要抓手。绿色建筑行动包括新建城市与绿色建筑结合、既有城市改造与绿色建筑结合、小区改造与绿色建筑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数据表明,“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100个绿色建筑项目,就可以节能8.5亿千瓦时,约3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76.5万吨,节水0.3亿吨。因此,绿色建筑发展潜力巨大,意义深远。
绿色房地产发展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效应,给予这些产业和企业特殊的优惠政策,是绿色发展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政府应发挥应有职能,把支持城市绿色房地产业的发展作为改善市场失灵的必要手段。
其次,当前房地产调控之时,正是促进绿色房地产之机。应尽快制定《绿色房地产促进法》,以绿色的战略思想指导城市房地产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把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优先项目纳入房地产调控,应成为新时期城市化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
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完整的促进绿色房地产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应该做到:
在《环境保护法》总则中对绿色房地产做出原则规定和说明,在分则中单列绿色房地产发展的相关规定,并在减排、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章节中进行具体规定。
讨论制定《绿色房地产促进法》,规定绿色房地产的基本方针、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具体的法律制度和责任,并与《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相衔接。
在《政府采购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中,体现扶持和激励绿色房地产发展的内容。
以推进绿色房地产发展为目的,制定和完善相关专门条例和部门行政规章。政府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内专门制定相关条例,并在条例的指导下,制定或完善有利于绿色房地产发展的部门行政规章。
各城市还应根据自己的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绿色房地产发展的地方法规、单行条例和其他行政规章,创造绿色房地产发展的先机。
编辑:罗韦
关键词:绿色 房地产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