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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出台《意见》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
杭州市出台《意见》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
把重视支持和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列入检验党政干部基本政治素质重要标准
本报讯(记者李宏鲍蔓华)8月5日,杭州市召开全市政协工作会议,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龚正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四个方面”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把杭州市各项工作全面推向前进。
会议总结回顾近年来杭州市人民政协工作和实践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深入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发挥人民政协在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和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
会前,杭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13年12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意见》之后,杭州市委下发的关于政协工作的又一重要文件。
《意见》首次阐述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的概念,提出了“政情咨询问政监督”和“对口监督”两种新形式,提出了“要把能否重视支持和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列入党委、政府督查机构的督查内容,列入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年度考核内容,列入检验党政干部基本政治素质的一条重要标准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的要求。
会上,市政协主席叶明要求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自觉把政协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中去谋划,工作上主动对接,做到党委、政府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自觉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所思所盼作为政协履职的重点。以贯彻落实市委《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政协 杭州市 意见 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