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企·民企>锐·评论锐·评论
预算法修正推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四审稿正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入实际操作层面,财政定位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其中心环节——预算制度必须作相应变革。预算法修正恰逢其时。
财政资金管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公共部门只要用了财政资金,用了全国人民的钱,就必须向人民报告。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现代国家治理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
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必须建立在“全口径预算”的基础之上。四本子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反映的还只是现实,距离全面规范尚存差距。政府性基金的“公共性”,决定了未来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必须合并,采用同一标准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只反映分红部分的国有资本收益。所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是否有必要包括全部国有资本收益,仍有编制技术问题需解决。子预算之间的衔接,只能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这一原则必须确立,否则预算可能被肢解。
数额巨大的转移支付资金信息需公开。一般性转移支付较为规范,但一般性转移支付赖以进行的公式如何形成仍需公开,接受社会评价。专项转移支付的透明度还要提高,否则,社会各界可能连问题在哪里都不知道,更遑论解决方案。编制基于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报告,具有前瞻性,政府信息更加透明值得期待。
预算公开不可回避国家保密制度。国家保密范围应尽快合理界定。除涉密外,适用公款部门和单位的全部收支活动均应公开,且应有效公开。公开的不只是冷冰冰的数据,还要有文字说明,支出依据、纵横比较等等,不一而足。预算公开应对公开内容、公开程度作可操作性规定,还要让社会各界信息易得。社会监督需要信息公开,同时,社会参与公共决策,为国家治理贡献智慧,也需要信息公开。
1994年以来,财税领域有了诸多改革,亟待得到预算法的认可。改革势必冲破既有制度约束,但重大改革于法必须有据。现实在变化,制度必须跟进,不能成为深化改革的羁绊。预算法修正直面地方债问题。国务院限额发债,省级政府增列赤字备案等规定,改变过去不合理做法,开前门堵后门,给地方债上了“紧箍咒”,为防范地方财政风险,值得肯定。可是,这与分税制的“分级财政”要求仍有差距,还需大胆突破,探究更合理的治理途径。
预算法修正承认现实,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广泛吸收财税改革经验,融入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之基本精神,必将对财税改革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预算法修正积极回应20年改革,但不确定的未来,还会要求预算法作进一步修正。毕竟,财税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地位决定了,财税改革可能贯穿全面深化改革的全过程。财税改革最早开始,也可能最后结束。
编辑:罗韦
关键词:预算法 治理 国家


中国制造助力孟加拉国首条河底隧道项目
澳大利亚猪肉产业协会官员看好进博会机遇
联合国官员说叙利亚约1170万人需要人道主义援助
伊朗外长扎里夫宣布辞职
中国南极中山站迎来建站30周年
联合国特使赴也门斡旋荷台达撤军事宜
以色列前能源部长因从事间谍活动被判11年监禁
故宫博物院建院94年来首开夜场举办“灯会”
法蒂玛·马合木提
王召明
王霞
辜胜阻
聂震宁
钱学明
孟青录
郭晋云
许进
李健
覺醒法師
吕凤鼎
贺铿
金曼
黄维义
关牧村
陈华
陈景秋
秦百兰
张自立
郭松海
李兰
房兴耀
池慧
柳斌杰
曹义孙
毛新宇
詹国枢
朱永新
张晓梅
焦加良
张连起
龙墨
王名
何水法
李延生
巩汉林
李胜素
施杰
王亚非
艾克拜尔·米吉提
姚爱兴
贾宝兰
谢卫
汤素兰
黄信阳
张其成
潘鲁生
冯丹藜
艾克拜尔·米吉提
袁熙坤
毛新宇
学诚法师
宗立成
梁凤仪
施 杰
张晓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