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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将适时启动分级诊疗试点

2014年10月10日 09:13 | 作者:李木元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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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木元)国家卫生计生委9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表示,我国将适时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启动分级诊疗试点,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开展分级诊疗工作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国家把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模式,积极推进全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工作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

  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介绍,目前,江苏、四川、浙江、青海等省分别以省政府名义或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的专门文件,从资源配置、制度建设、考核评价等方面对分级诊疗做出了相应规定。北京、上海、宁夏、重庆等地在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中,对分级诊疗做出了制度安排。

  目前,各地试点工作初见成效。青海省分级诊疗制度运行3个月后,呈现出“两升两降”的初步效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人次上升了12%,住院患者医保基金支出平均增长11%;三甲医院住院人次平均下降18%,住院患者医保基金支出平均下降14%。浙江省常山县自2009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县域内就诊率从2008年的53%提高到现在的62%。

  宋树立坦言,目前全国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的地方仍然不多,很多体制机制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为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全国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梳理,在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正在研究起草相关文件。

编辑:顾彩玉

关键词:国家卫计委 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试点 青海分级诊疗 浙江 病患 医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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