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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协:关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4年11月11日 09:32 | 作者:张磊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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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政协召开月协商座谈会

  关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本报讯10月31日,河南省政协围绕“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召开月协商座谈会。

  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主,并初步形成了以农户经营为基础、多种新型经营主体合作与联合、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但实际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融资贷款难、农业参保难、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也令人担忧。

  “融资贷款难,主要是因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抵押资产不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目前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省农业厅厅长朱孟洲一语道破。“种粮大户”李奇委员表示种植风险大,回报率低,农业人才的缺乏也是影响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因素。

  王伟平常委建议,加大涉农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口支持力度是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良好、长久发展的最根本前提。

  委员们建议,加强政策支持力度与监督落实,建立有利于土地流转的机制体制;健全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完善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人才保障工作,用科技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副省长王铁表示,要充分吸纳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促进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张磊)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经营 农业 新型 主体 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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