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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不能不“落地” 提案不能片面追求满意率

北京市政协委员热议履职如何见实效

2015年01月23日 10:18 | 作者:谢靓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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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北京1月23日讯(记者 谢靓)1月22日上午,北京市政协全会上,众多委员围绕政协如何更好地履职展开了探讨,如何让委员更好地深入基层、反映民意诉求?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如何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委员们提出了各自的建议。

  张兆旗委员说,北京丰台区政协几年前就开始探索“三级联动、四层协商”的基层协商民主形式,即让政协委员参与社区居民事务协商,他建议在市政协层面进一步推广这种协商形式,鼓励政协委员和党派积极参与社区居民事务协商,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作用。陈晓明委员一直很关注社区民主建设,他也认为应该让政协委员成为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的重要参与者,“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不能不‘落地’,要参与到社区民主建设中,更好地反映民意诉求。”

  在谈到提案工作时,林安杰委员呼吁提案办理不能一味追求委员满意率,“如果一定要实现‘满意’,就成了完成任务走形式。”  对此,吴永全委员也有同感,他说,“一份提案得到答复后,委员要写满意不满意,不满意承办单位就再答复,这样反复停留在答复阶段,并不是递交提案的最终目的”。吴永全说,提案办理能取得什么样的实效,能否帮老百姓解决问题,能否推动相关工作的进步,这才是最重要的。

  民主监督一直是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中相对薄弱的环节,今年,北京市政协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着力改进和加强民主监督工作。万建中委员认为,民主监督相对薄弱跟委员“批评意识淡泊”有一定关系,林安杰委员则建议政协在搭建好民主监督平台和完善相关机制方面多做工作,让委员真正做到敢说话、说真话。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委员 提案 满意 落地 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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