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在相关基层医疗机构体系建设中明确将民间组织和慈善基金机构捐建的乡村诊所一并纳入,并给予这些诊所新农合报销的公平待遇,对符合条件的村医也一视同仁,让其享有国家补贴和地区补贴。
此外,国家卫计委应出台鼓励民间组织和慈善机构到乡村、到民族地区捐建诊所的政策;同时应设立社会捐建基层医疗的表彰专项,向全社会传播中国式、民族化乡村办医、健康全民的理念和价值,表彰其中的优秀项目和案例,形成面向基层和扶贫地区治病济困的社会风尚。
(雷菊芳,西藏工商联副主席)
编辑:王沥慷
关键词:菊芳 民间组织 慈善基金 乡村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