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跨区的执行问题,是不是能交由市院来执行,跨市的问题交省来执行。如果是跨省的,由高院来执行。你要是叫一个区域的,到另外一个区域去执行,目前地方化很严重,你叫他怎么执行。理论上讲,我们的法院,包括最高法院和最基层的法院,应该是平等的,判决同等法律效力的。高院只是对他们业务监督,最多加上指导。你不能干涉它。但是他已经判出来了,但是他执行不了,上级法院帮他执行是不是法律允许的,要是允许的,是不是考虑这个。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周其林 民告官 执行难 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