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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朱正栩:取消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制度刻不容缓

2015年03月03日 20:39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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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郑州3月3日电(记者 王文坛 苑中华 实习生 刘世阳)今年,河南平顶山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在基层工作恰20年。这位来自基层法院的女人大代表,此次给两会带去两份建议,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建议取消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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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朱正栩代表。  苑中华 摄

  朱正栩说,她长期在基层法院工作,接触关于农民工讨薪尤其是工伤等劳动争议的案件较多。目前,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两审制”,即法院在受理工伤等劳动争议案件时,必须首先经过仲裁程序。现实情况下,如果按照法定流程走下去,案件审结至少需要两年时间,个别案件还会因为责任方的故意拖延、逃避而耗时更长,“在这些案件中,农民工往往处于弱势一方,大部分经济条件一般,出现工伤事故后,通常拖不起那么长时间,因为赔偿款就可能是他们的救命钱,司法公正有时候就会因此得不到保障。”

  朱正栩认为,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制度诞生于改革开放前,虽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显然不能完全适应现在的形势。她建议取消劳动争议纠纷中的仲裁前置制度,实行仲裁和诉讼“二选一”,“或裁或审、一裁一审”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这样一来,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有权选择诉讼或仲裁。“一裁一审”就是双方当事人选择仲裁后,如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裁判一经送达即发生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当然,如争议案件不经仲裁直接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受理后仍实行两审终审制。这样的话,仲裁成了非强制性的了,选择司法诉讼的争议当事人可直接进入司法程序,就可以解决“一调一裁二审”制度下案件不能及时终结、久拖不决的缺陷。

  朱正栩的第二个建议是修改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朱正栩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就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及包含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图书等。尽管也有像“学校50米内不准卖烟、卖酒,网吧上网需要出示身份证”等类似的规定,但在实际落实方面却存在很大的难题,即存在执法主体和罚则不明的情况。

  朱正栩说,有一次随团去江西考察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工作,她问同行的人,如果“违反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规定,将对其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中的“主管部门”是指哪个部门,他们也说不出来究竟是该烟草部门还是公安部门管,因为国家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具体罚则的条文规定,也没有明确处罚的执法主体。因此,她建议修改有关法律,明确执法主体和罚则,以解决执法难的问题。

 

编辑:罗韦

关键词:仲裁 劳动 朱正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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