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5全国两会>滚动新闻 滚动新闻
全国政协委员苏如春:建立警察管理城市机制 强化城市综合执法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5日讯(记者吴若岩)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都设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但由于国家层面缺少统一的城市管理立法,各地城市管理执法对违法自然人的执行难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成为依法管理城市的瓶颈。 “当前,城管没有全国统一的专门立法、统一的管理部门、统一的管理模式、统一的管理标准、统一的管理队伍,这是各地在城市治理中的共同难题。”这是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工商联副主席苏如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的。
苏如春委员在《关于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建立警察管理城市机制的建议》提案中提出,应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结合国内外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解决对违法自然人执行难的问题。 “执法难的主要特点是,在一些突发事件中,违法自然人大多是农村外来务工人员和城市无业人员,从社会舆论角度上往往被当成是‘弱势群体’,容易博得同情,同时产生了对城市管理者的‘妖魔化’,使得综合执法陷入‘管与不管’均招致非议的两难境地。”苏委员谈到,之所以出现执法难,究其原因,主要是城市综合执法缺乏法律保障,管理的手段缺乏权威性,执行的过程缺乏威慑力,致使违法者逍遥法外,不惧执法。执法者也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边界,容易滥用权力,加剧了双方的不信任,使得综合执法更是难上加难。
提案中,苏委员着重提出,城市综合执法应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均没有专设城管执法队伍,凡涉及对违法人执法的事项,一般都由警察执行,并赋予了强有力的执行后续保障措施。目前,南京、郑州、济南、无锡、宝鸡等多个城市,均设立了警察配合城市管理执法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综合执法的权威性,遏制了暴力抗法事件发生。 为了更好地推行警察配合城市管理机制,苏委员建议:由国家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行局,隶属公安部,从全国层面启动城市管理的立法程序,解决城市执法无法可依这个最根本的困境,为执法者和违法者都划定清晰边界。城市警察在承担城管所有职能的同时,有权利也有义务协助其他警种维护社会治安。城市警察如果存在滥用职权、暴力执法的情况,也会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编辑:罗韦
关键词:城市 警察 政协委员 苏如春
	
 

										中国制造助力孟加拉国首条河底隧道项目
									
										澳大利亚猪肉产业协会官员看好进博会机遇
									
										联合国官员说叙利亚约1170万人需要人道主义援助
									
										伊朗外长扎里夫宣布辞职
									
										中国南极中山站迎来建站30周年
									
										联合国特使赴也门斡旋荷台达撤军事宜
									
										以色列前能源部长因从事间谍活动被判11年监禁
									
										故宫博物院建院94年来首开夜场举办“灯会”
									
法蒂玛·马合木提
王召明
王霞
辜胜阻
聂震宁
钱学明
孟青录
郭晋云
许进
李健
覺醒法師
吕凤鼎
贺铿
金曼
黄维义
关牧村
陈华
陈景秋
秦百兰
张自立
郭松海
李兰
房兴耀
池慧
柳斌杰
曹义孙
毛新宇
詹国枢
朱永新
张晓梅
焦加良
张连起
龙墨
王名
何水法
李延生
巩汉林
李胜素
施杰
王亚非
艾克拜尔·米吉提
姚爱兴
贾宝兰
谢卫
汤素兰
黄信阳
张其成
潘鲁生
冯丹藜
艾克拜尔·米吉提
袁熙坤
毛新宇
学诚法师
宗立成
梁凤仪
施 杰
张晓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