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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浅谈国企改革 国有企业勿过度与“民”争利
原标题:王太华委员浅谈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勿过度与“民”争利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5日讯(记者 毛丽萍) 3月5日,中共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气氛热烈,针对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王太华委员谈了几点看法,他认为,在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搞活国有企业,推进国有企业深入改革,有几个现实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王太华说,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说,国有企业就是社会主义的命脉,因此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从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相当大的篇幅提到国有企业改革问题,并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他说,几十年来,国有企业克难攻坚,改革有了很大进展,国有企业总量有了很大增长,质量有了很大提高,装备有了很大进步,如今国有企业的有机构成,非当年所比。但是,国有企业改革怎么改?还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前行?答案还是要从问题中去找。
“目前,国有企业改革也进入了关键期,有几个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王太华认为,首先,国有企业在某些行业必须下决心打破行政性垄断;其次,有些关系到国计民生领域的国有企业必须界定经营范围,限制其在一些竞争性领域过度发展,否则,国有企业凭借自身实力,或对金融资本的有利优势,可以无限发展,参与到在一般性竞争行业领域过度与民营企业,这就是与“民”争利,大大限制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目前最突出的就是房地产业市场;再次,国有企业领导官员化是造成政企不分的重要原因,这个问题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另外,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虚化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很多重大项目和投资并没有经董事会决定通过,必须理顺,同时谨防国有企业“家族化”现象出现,真正让国有企业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主体和经济命脉。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国有企业 企业改革 委员 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