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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华委员建议:完善职业病预防和保障机制

2015年03月06日 17:16 | 作者:鲍蔓华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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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6日讯(记者 鲍蔓华)“要强调政府责任,保障覆盖全部患者。强制目前所有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借鉴社保领域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方式,切实保障目前已经罹患职业病群体的权益,在高危行业、企业建立专门的补偿基金,还要建立职业病预防机制,通过强化源头治理,努力降低职业病发生率。”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张明华提交了《完善职业病预防和保障机制》的提案。

 

  张明华委员表示,当前预防职业病面临许多困难。首先是政府部门多头监管,执法主体不明,预防资金投入不足,造成职业病防治的功能无法得到最大程度发挥。其次,用人单位预防意识淡薄,投入不力、甚至故意不作为。“由于缺乏监管,主动积极预防的用人单位并不是很多,及时投入相关防护设备和用品不到位,更有甚者,采取岗位轮换制聘用农民工,一旦发现染上职业病就将其辞退。”

 

  张明华委员建议,职业病防范涉及安监、卫生、人社、财政等多个部门,要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完善顶层设计,从而将执法和预防、鉴定、保障等环节进行有机整合,建立一个统一的权威执法部门,标本兼治。

 

  张明华委员认为,要完善预防机制,着眼于防患于未然。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主体责任,把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保障职工职业安全的一项强制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加大职业病预防的资金投入,敦促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扩大工伤保险基金用于职业病预防的资金支出比例,规定有明确的资金支出项目、使用范围、支付规定,并进行定期检查审核,为职业病预防工作提供充足保障。

 

 

编辑:薛鑫

关键词: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病预防机制 降低职业病发生率 相关防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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