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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公车私用”别轻易说胜利
原标题:赵蔚俊:整治“公车私用”别轻易说胜利
2014年10月中旬,吉安市青原区纪委接到举报,反映山东林场场长肖宗公车私用问题。“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车私用,国庆节前,区纪委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将公车统一停放,禁止公车私用。在禁令频发的情况下,还有人顶风违纪,必须严肃查处!” 区纪委领导态度鲜明。(3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又见公车私用被查处。在中央三令五申杜绝公车私用的今天,这阵势颇有种“打不死的小强”,不时蹦出来抢镜。然而,即便重压之下,为何相关领导干部却“屡教不改”,执意要接二连三的犯同类似的错误呢?
近年来,因公车私用下马的官员不再少数,昔日的云南农业执法车辆,走出国门前往老挝的图片至今都还在人们的脑海中浮现,更不用说,去年深圳某处长驾公车节假日外出打高尔夫让人记忆深刻。公车就像是一道免费午餐,让那些即便是有一点点小小权利的干部都想免费“占有”和“分享”。
关于公车的管理,我们不是没有出台相关的制度法规来进行约束,任其行使在无约束的“道路”外,相反的是无论是国家顶层制度,还是地方与之配套的具体措施,我们都做了很多,甚至是严密的制度约束,但即便是这样,还是管不住“一辆车”。
其实要深究管不住“一辆车”的原因,除了部分干部党性意识淡薄,自感法律不在身边等等常规的原因之外,一个最容易忽视的缘由就是: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到目前都还没有弄清楚,“政府车辆到底为谁而买、为谁而用”的问题。从一系列公车被查的案件,其实可以轻易的下定这样的结论:如果某些单位或是部门的主要领导能够自我约束,不在工作外时间占用公务车辆,那公车私用就不算是一个问题。
管住“一辆车”需要严厉惩罚。如果对某些领导干部公车私用仅止于免职,而后又重新复出,这样更像是自我罚酒三杯,对此类现象的遏制毫无用处,相反,要严肃惩处措施,让相关人员切身的感受到违规带来的“惨痛”违法成本。
编辑:水灵
关键词:公车私用 别轻易说胜利 违法 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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