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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马秀珍:加大社会保障类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2015年03月31日 09:09 | 作者:范文杰 王彤 吴文彪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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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马秀珍: 加大社会保障类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本报讯“我国社保类资金大多采取了专项转移支付方式,这种方式确保了资金不被挪用,但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这种拨款方式对事权划分的弊端也就显现出来。”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马秀珍全国两会期间建议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

 

  马秀珍认为,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下拨的社保类资金,因为明确了资金使用方向,限定了资金使用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地方政府的手脚。同时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之间存在贫富差距、专项资金管理带来诸多事务性工作、专项资金不一定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的存在,使得地方政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给社会保障事业的良性发展带来隐患。

 

  “只有逐步下放部分社会保障事权,才能实现高效节约的目的。”马秀珍说,以救灾为例,跨省的全国性重大灾情,由中央安排专项资金,统一调配资源。省内跨市县的重大灾情,由省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市县辖区内的一般灾情,由市县政府负责。这样划分以后,市县有了灾情,就会在第一时间行动起来,不会等靠要上级政府的补助,也就不存在为了争取救灾资金,夸大灾情的情况。同时,地方政府花自己的钱会心疼,就会更加注重防灾减灾,减少灾害的发生。

 

  马秀珍建议,加大社会保障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国家应理顺关系,逐步下放部分社会保障事权,并加大社会保障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因素。“只有强化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指标体系,才能真正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发挥社保资金最大效益,使得政府和百姓更加受益。”马秀珍说。(范文杰王彤吴文彪)

 

编辑:薛鑫

关键词:社会保障类资金 支付力度 社保类资金 社会保障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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