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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有人对新股质量负责
不久前曾传说证监会发审委将于今年5月解散,并说把新股审核权下放到交易所,现如今又有诸多业内人士表示发审委在年中终结的机会不大,本栏想说,不管是交易所还是证监会,只要是有人核准新股发行与上市,就必须要对新股质量负责。显然,现在就让交易所审核新股上市时机尚不成熟。
撇开官方正统的说法不提,在民间看,审核新股上市的权力肯定是一块特大的肥肉,在现在的中国,一家企业能不能上市,所决定的或许不是一家公司的发展速度,而是这家公司到底是数十亿元的市值还是黯然倒闭。如此的决定权,必然要由相当高级别的单位掌握,相比发审委,交易所稍显不足。
决定一家企业能不能上市,最基础的标准就是其业绩和财务数据是否真实,作为核准单位,不可能预计到新股未来的生产经营水平,也不能保证股价一定会上涨,但至少要保证新股的财务数据都是真的,只有在真实的基础上,才有投资者对于公司价值的判断,也才有买者自负的逻辑,如果基础数据都是假的,其他的都无从谈起。
以前是核准制,新股数据的真实性自然由证监会负责,如果出现了上市公司造假的情况,自然由证监会查处并负责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未来实行了注册制,自然由交易所和保荐机构负责保证新股数据的真实性。但中间的过渡期,如果注册制尚未出台,发审委却没了,此时发行的新股谁来保证其数据的真实性?难道仅靠交易所的询问就算审核了?另外,哪家公司有资格上会?又是由谁来决定?如果也由交易所确定,那么是否在客观上已经实行了注册制?发行速度是否要加以限制?如果限制了,又该谁先上,谁后上?
注册制和核准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发行制度,现在的核准制运行成熟,新股质量控制较好,未来的注册制主要是学习成熟股市的先进经验,并没有A股自己的实践数据。本栏认为,不应该先停止核准制然后上线注册制,而是应该有一段时间进行双轨制发行,一方面现有的排队企业继续由证监会审批并上市;与此同时由交易所组织注册制公司聆讯质询,但是通过后上市前还需要发审委把一下关,对于明显有问题的企业拥有否决权。然后是发审委逐渐退出,最终由交易所负责新股质量的把关。
所以说,证监会发审委可以撤销,但发审把关不能没有。本栏希望,发审委仍然存在相当长的时间,例如三年,等到交易所可以很好地驾驭注册制之后再功成身退,毕竟发审委在与拟上市公司打交道上很有经验,各种财务造假的手段也接触比较多,至少发审委的委员们,还应该给交易所更多的指导。
编辑:罗韦
关键词:新股 交易所 负责 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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