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派·声音>很党派 很党派

观大势 议大事 九三学社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职

2015年04月09日 09:23 | 作者:刘华 | 来源:九三学社中央宣传部
分享到: 

原标题:观大势 议大事 ——九三学社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职

  前不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了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等。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谢小军、丛斌,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刘政奎、黄润秋、姒建敏,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侯义斌,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委员王明雯等7名全国人大常委认真审议、积极履职。

  在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时,丛斌建议将“合理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中的“合理”改为“综合”。他认为“合理”不好把握,应依据土地用途、区位、经济发展水平、收入等情况综合确定。

  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时,刘政奎建议,突出“发挥立法在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的表述。侯义斌认为全国人大工作机制要进一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他建议在工作报告稿中增加“加强全国人大工作机制改革”的内容,更好地提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时效性。丛斌认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带头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允许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立法上,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及时通过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转变为法律制度,把党的意志和主张通过立法程序变为国家法律制度,这是在党领导立法上的具体化。黄润秋建议,工作报告稿应进一步凸显2014年在立法和监督方面的工作亮点;增加2015年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手段的内容。谢小军建议,在工作报告稿中明确提出全国人大对地方各级人大的指导责任。

  在审议《反恐怖主义法草案》时,姒健敏建议在反恐怖主义法中明确“极端行为”的定义,这样追究法律责任就有了依据。王明雯分别从恐怖主义的定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防范和调查恐怖活动时的批准手续和新闻管制措施等方面发表审议意见。

  在审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时,谢小军提出,让职务发明创造更多第一生产力并把它释放出来至关重要,让为社会贡献新技术新产品、创造巨大价值的科技人员先富起来,明确认定并提高职务发明的个人收益权。丛斌说,实现科技成果良性转化并达到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要产生出能够转化的科技成果,二是要有将成果转化成生产力的公平、合理、科学、客观的制度机制。目前,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是科技人员的评价指标体系权重问题。刘政奎建议,明确规定“本单位未能及时实施转化的,应该支持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参加人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情况下,自行进行转化,并按规定享有成果转化收益”,从而充分调动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他提出,大幅提高奖励标准,让科技人员真正从转化中受益,也通过促进转化,让企业和社会从中受益。黄润秋表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做适当修改一方面是规范科技成果转化,另一方面是保障科技成果有序转化。姒健敏说,此次修改,对于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非常重要,特别是通过修改法律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刘华)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九三学社 科技成果 审议 转化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