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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河北省委建言健全医疗纠纷调处机制
原标题:河北省农工党建言健全医疗纠纷调处机制
日前,由河北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与河北省农工党联合撰写的《关于改善医患关系的调研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后,多名省领导作出批示。调研报告中提出,改善医患关系,解决医疗纠纷,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健全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加强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增强化解医疗纠纷的能力。
去年底,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联合省农工党就医患关系问题开展调研。调研组深入到医疗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选择部分医院、法院,对医疗机构纠纷(案件)发生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针对6类人群开展问卷调查。
医患关系总体较好,但一些突出问题已构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近年来,我省医疗纠纷发生率得到了有效控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医患关系总体状况较好。调查问卷显示,63%的被调查者认为,现在医患关系正在好转,同时也必须看到,医患关系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已构成社会不安定因素,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调研报告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有六方面的原因,社会环境方面,医院作为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服务机构,成了各种利益诉求与不满情绪的表达与宣泄之地,一些社会矛盾转化成为医患纠纷;医疗服务体系方面,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中的大医院,致使大量患者纷纷涌向大医院,严重影响就医环境和服务质量;医疗保障方面,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商业医疗保险起步较晚,医疗费用问题成为产生医疗纠纷的重要因素;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方面,部分医院的医疗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体系不健全,少数医护人员沟通能力欠缺;患者及家属方面,对医疗技术的局限性认识不足,法治意识淡薄;纠纷调解机制方面,第三方调解社会影响小,信任度低,而司法程序成本高、程序多、时间长。
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派驻专业法官,开展专业指导和审判
为切实改善医患关系,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省农工党在调研报告中提出,进一步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完善规章制度。
调研报告建议,成立省级专门医疗纠纷调处机构。目前,我省11个设区市已全部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但还缺乏省级的医疗纠纷调处机构。应借鉴山西等省的作法,成立省级医疗纠纷调处机构,对各市县调处机构进行工作指导,同时调处一些影响较大的医患纠纷。出台《河北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规范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限制医院随意性赔偿,实现医疗纠纷处置有法可依。并建立医疗纠纷调处专家库。专家库由省内外医学、法学专家参加,向重大、疑难纠纷提供咨询、出具意见书,为医患纠纷的定性、定责、定赔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开展专业指导和审判。在市级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派驻专业法官,对较小纠纷进行速裁。在高、中级法院设立医疗纠纷专家组,对审理重大纠纷案件提供咨询,对基层类似案件提供业务指导。各基层法院应明确医疗纠纷案件审理分工,指派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医或邀请有技术职称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建立“法官联系医院”制度,各市中院及各基层法院指派一名法官,联系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开辟医疗纠纷“绿色通道”。医患纠纷时效性强,对于患方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部门应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对于提起法律诉讼的,各级法院应设立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并尽快进入审前调解。设立医疗损害赔偿基金。基金由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缴纳构成,用于医疗纠纷的补充赔偿,分散赔偿风险。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农工党 医疗纠纷 调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