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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在总结经验和教训中再启程

2015年05月26日 09:45 | 作者:谭浩俊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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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不仅提升了国企改革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分量,也在总结过去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其中,“1+15”体系的形成,堪称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

  对过去的国企改革,业界可以说是褒贬不一,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社会各界对过去国企改革的认同感并不一致,看法存在较大差异,如果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纠正过去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存在的漏洞,对新一轮改革的影响也很大。

  正因为此前改革中留下了一些漏洞和隐患,决策层在研究制定新一轮改革方案和指导意见、操作办法时,就显得十分慎重,认真总结过去国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把已经出现的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全部梳理出来,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解剖。在此基础上,出台具体的办法和措施,确保新一轮改革避免发生已经发生过的问题。

  我们注意到,在今年国企改革意见没有出台前,有关方面一直使用的是“1+N”的表述方法,亦即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加若干个配套政策和措施。而今年的改革意见明确提出了“1+15”的表述,也就是说,相关配套政策已经基本到位,至少在配套政策和措施的数量上,不会再出现大的变化。这也意味着,国企改革将正式启程。

  “1+15”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文件体系、制度体系,它已经含括了国企改革的所有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囊括了国企改革的所有核心内容。而所有这一切,又不是就事论事,而是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任何单方面行为,都无法将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真正做到了不打无准备之仗。

  除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的“1”之外,其他15个方面的配套文件,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到混合所有制,从央企重组到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从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到薪酬考核,从国有资产监管到审计监督,从产权交易到责任追究,凡是过去工作中碰到过的、发生过的,都已经做了很全面的总结和分析,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思路,而过去没有碰到或出现过的,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具有前瞻性的分析和预判,提出了预防的措施和办法。特别在如何加强监管方面,提出了多个措施和办法,如修改完善中央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制定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指导意见、修改国有产权交易流转监管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基本涵盖了国有企业改革可能出现问题和漏洞的地方,基本做到了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大幕即将拉开,所不同的是,此轮改革是在制度完善后戴着“紧箍咒”启程的。因此,对新一轮改革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还是能够充满期待和希望的,对新一轮改革可能取得的成就也是可以充满信任和信心的。

  (作者系经济专栏作家、财经评论人)

编辑:罗韦

关键词:国企改革 意见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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