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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协委员履职量化考核暂行办法出台
记者昨日从市政协获悉,《市政协关于加强对市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委员履职尽责情况将量化考核,称职不称职要靠分数评判。考核时间为每标准年度考核一次。
根据《办法》,委员(不含常委)按要求全程参加政协全会,积极参加会议讨论,自觉遵守全会各项纪律要求的,计30分;委员(含常委)参加市政协及各专委会、界别组以及委托各县市区政协(包括巢湖委员活动小组)组织的讲座、培训、调研、视察、座谈、政协论坛、政协之声等履职活动,满2次计30分……据悉,每个委员基础分为85分,即市政协委员按时参加会议,完成正常工作,都可以得到。
除基础分数外,《办法》还规定了奖励措施。提交的提案被立案的,从第2件起,每增加一件奖励5分(累计不超过20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并被采用的、在新闻媒体上发稿件的、以市政协委员身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等,都给予不同的加分。
记者了解到,《办法》还规定,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情况,给予扣分。如政协委员因故不能参加全会,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计分;无故缺席全会,一次扣10分。常委因故不能参加全会、常委会议,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计分;无故缺席全会和常委会议,一次扣4分。
市政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旨在增强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使命感、责任感,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尽职尽责。(刘标)
编辑:薛鑫
关键词:合肥市政协委员 履职量化考核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