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江西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对江西吉安市原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林翘银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林翘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9月至2010年10月,林翘银利用其担任江西峡江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转让、工程承揽、项目运作、房产评估、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752.5万元人民币。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吉安市政协原副主席 林翘银 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