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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怨我苦要变互利互惠

浙江省平湖市政协主席会议督办物业服务重点提案

2015年07月03日 15:18 | 作者:夏竹青 | 来源:联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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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谊报讯 “我服务了,你却不付费”,“你服务不到位,我不该付费”。一些小区的物业管理,不仅业主怨声载道,物业公司也叫苦不迭,原本是互利互惠的关系,在现实中双方的矛盾却不断升级甚至成了恶性循环。

  “物业服务直接关系百姓民生,事关和谐社会建设。”近日,平湖市政协召开主席会议,专题督办《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重点提案。如何化解小区物业管理困局?会上,主席们与政府领导,市府办、规划建设局、人力社保局、当湖街道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提案人、政协民主监督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协商。

  在今年的平湖市两会上,物业管理是委员们普遍关注的焦点,有5件提案直指这一问题。作为主管部门规划建设局的民主监督员,屠华中和于立新委员提交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提案,分析了平湖市物业管理存在的住宅小区停车管理难、老旧房屋维修资金不足、物业服务标准不规范不透明、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提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强化业委会作用、加强物管人员培训等建议。提案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道平专门就提案反映的内容进行调研。

  会前,市物业管理处对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摸底,目前全市小区停车位缺口率超过50%的小区有22个,占全市小区的25.9%,如百花东村小区,车辆拥有数为58辆,停车位一个都没有,全市物业费全部收齐的小区只有6个,收缴率最低的只有11.5%,个别品质相对较高的小区收缴率也仅为80%左右。

  “作为业主,业委会有哪些人我一个都不知道,连名字都不能公开,如何信任他们为小区服务?”“我们小区门卫都70多岁了,路都走不稳。”……会上,委员们接二连三抛出很多问题,提出要引入第三方评价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加强考核、政府制定政策把现有的地下停车资源充分利用起来、逐步推进老小区的市场化管理等意见建议。

  王道平当即表示,相关部门要按照主席会议的监督建议,加强研究,抓紧采纳落实。

  据悉,市政府近年来已相继出台《促进平湖市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平湖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平湖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平湖市物业项目承接验收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政策文件,接下去,将根据提案人建议,进一步出台小区停车管理相关办法,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协会,试行业主委员会有偿薪酬制度等。

 

编辑:薛鑫

关键词:浙江省平湖市政协 督办物业服务重点提案 浙江省平湖市政协主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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