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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艳委员:“审批者”谈审批事项要“开门清理”
全国政协委员黄艳:
“审批者”谈审批事项要“开门清理”
本报讯(人民政协网记者付裕)“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是最复杂、管理部门最多、流程最长、涉及的法规法律最多的行政审批类别。”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黄艳在10日上午召开的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自由发言阶段,专门针对建设工程项目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我就是干这个的。”黄艳的自我表白引起会场上的一阵笑声。“由于前置审批部门过多,简单下放审批权、改审批为备案、缩短进入窗口的时间等措施,并没有涉及到根本问题。”黄艳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可以分为主线和支线两个部分。由立项审批、用地审批、建设方案审批、招标审批和施工报建审批组成的主线,以及由环保、节能、消防、地震、防洪节水、文物、人防、交通、气象等部门审批的支线,显得非常繁琐。”
此外,“包括环评、能评、水评、文评、交评、气象评等在内的各类技术评估也需要前置审批,不仅流于形式、增加成本,而且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黄艳说。
因此,依据平时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具体工作过程中得来的经验,作为一个“审批者”,黄艳认为,“被监管者的企业、组织和一般公众应当具有发言权。”
“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要从‘闭门清理’走向‘开门清理’,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重视公众参与。”黄艳说:“与此同时,应当通过编制权力清单,逐步实现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技术规范、审批条件、审批规范、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审批运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等各个要素的标准化,限制、压缩、规范审批机关的裁量权限。进而有效推进行政审批的标准化。”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 黄艳 审批者 开门清理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