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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政协出台委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

2015年07月20日 09:14 | 作者:朱甫林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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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经江西省赣州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赣州市政协近日印发《赣州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情况考核细则》,这标志着该市政协委员履职有了“标尺”。

  据悉,赣州市政协对委员履职情况实行量化管理,进行客观、综合的评价。此次出台的履职考核细则将委员“参加一次调研视察活动,提交一件高质量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在全会大会、联组会议或小组会议上作一次会议发言,参加一次学习培训”等“五个一”活动情况及履行请假制度情况列入基本考核项目,将委员“高质量的大会发言或联组会议发言、优秀提案、社情民意得到党政领导批示”等情况列入加分项目,分值上不封顶。(朱甫林)

 

编辑:薛鑫

关键词:江西省赣州市政协 委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 政协委员履职有了“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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