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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原县采纳政协建议 村财务监督员实现全覆盖
本报讯 “张哥,请你早点来村委会审核单据,就等你签字了。”6月8日一大早,山东省平原县坊子乡杏仁店村干部张千刚就给村民张千信打电话,提醒他就上个月的支出单据进行审核。据悉,像张千信这样的在全县经村民推选,乡经管站培训考核,县主管部门备案,签订聘用协议的村级财务监督员已达800余人,实现了村村全覆盖。这与平原县政协的积极建言密不可分。
平原县政协委员在调查中发现,“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乱、用权不民主”是多年困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难题。2014年,平原县政协十届三次全会上,张清臣委员提交了《实行村财务监督员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提出设立村级财务监督员,完善民主理财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建议。
收到委员建议后,平原县委书记马善君多次进行批示。2014年6月初,由纪委、组织部、审计局、财政局、经管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和制定长效机制,并提交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在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中,规定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里所有财务开支,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选择在龙门办事处、坊子乡进行试点。每村设立1名村财务监督员,凡村组财务收、支没有严格按“双签制”、“会签制”程序运行,或村级财务收支不规范、不合理、不合法,监督员可向镇政府汇报。每月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014年12月,平原县政协会同县纪委、组织部、审计局、财政局、经管局负责人专题议政协商,就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定位、运行机制、考核办法、保障措施等方面建言献策,以强化基层自治组织的监督。之后,村务监督制度中添加了村民听证、村干部述职考评、村级说事室等制度,强化了村干部主动为民、接受监督的意识。目前,全县800多个行政村建起村务监督委员会,聘请财务监督员956名,村覆盖率达到100%。(郭平波)
编辑:薛鑫
关键词:村财务监督员 采纳政协建议 农村集体财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