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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民主党派法律援助联络部落户民革辽宁省委会
本报沈阳讯 日前,辽宁省司法厅下发了《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同意设立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民革联络部的意见函》,批准了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民革联络部的设立,并授权其承接法律援助案件。这是全国首家经政府部门审批授权的设在民主党派的法律援助联络机构。
社会法制工作是民革的特色和优势。2014年,民革辽宁省委会正式挂牌成立了辽宁民革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并相继在民革各市委会设立21个分中心,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为进一步扩展此项工作,同年5月,民革辽宁省委会主委施中岩、副主委温雪琼等赴辽宁省司法厅调研座谈,经过双方积极协商,辽宁民革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与辽宁省司法厅建立了工作对接平台。9月,民革省委会与省监狱管理局建立起法律帮扶的长效机制。在辽宁民革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整体框架下,民革各市委会、省直工委的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分别与所在市、区司法局建立法律咨询服务合作长效机制。
今年4月,辽宁民革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向辽宁省司法厅书面申请设立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民革联络部,并获得正式批准。辽宁民革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与辽宁省司法厅的合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标志着民革辽宁省委会法律援助工作逐步进入全面规范、规模有序的常态化轨道。
民革省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省委会的法律援助工作将得到政府支持,援助活动受《法律援助条例》监督,援助范围、援助对象更加广泛,援助经费得到部分保障,将从整体上提高辽宁民革社会法制工作的力度和水平。
据悉,下一阶段,辽宁民革法律援助联络部将通过涉法课题研究、参与社区矫正、承接法律援助案件等加强与省司法厅的沟通与合作,还将把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扩展到农村,改善农村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薄弱的现状,为促进法治社会建设作出民主党派应有的贡献。(姜云鹤 杨志宇)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主党派 法律援助联络部 民革辽宁省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