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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旅途维权需留存证据

2015年07月29日 09:32 | 作者:陈杰 郭白玉 |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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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杰 实习记者 郭白玉)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2015年上半年全国旅游投诉及行政执法情况通报表示,目前正值暑期旅游高峰,各种旅游服务质量问题会集中凸显,旅游者在行程中遭遇权益受损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来维护权益。

 

  国家旅游局表示,旅游者如在行程中遭遇旅行社及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强迫消费等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局或旅游质监所、旅游执法监察总(大)队投诉,留存证据以保证投诉有效。此外,注意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警惕低价旅游团,同时在旅游中遵守他国公序良俗。据悉,此次全国旅游投诉及行政执法情况通报显示,旅游投诉主要集中在旅行社、景区景点、旅游购物等,在线旅游企业投诉明显增加。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游客 旅途维权 留存证据 旅游投诉 国家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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