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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细化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本报讯(记者 何清平 实习生 张婷玉) 近日,记者从渝北区纪委获悉,该区率先以正式文件细化明确了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据悉,目前,各地制定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基本上明确了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渝北区在明确区委主体责任的同时,通过清单的形式,明确了另外三大区级班子的主体责任,在全市尚属首次。
根据该区印发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规定,区级四大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都按照班子集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3个责任类别进行细化、量化,且针对职能与工作不同,对其主体责任也进行了区分。
比如,在班子集体责任的组织领导责任方面,明确了四项内容,其中,区委要以纪委全会形式,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政府组织召开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与纪委全会套开);区人大、政协党组则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体现在区人代会、政协会工作报告和机关日常管理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队伍建设中。
对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对本班子成员至少进行1次交心谈心,每年为区管单位或本班子、本机关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等5个责任项目,11项具体责任内容。“通过列出责任清单,细化具体内容、责任人员和工作举措,推动区级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主体责任。”
同时,该区还专门制定了区管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清单,实施精细化、清单化管理。
以清单为基础,该区明确,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区管单位党组织都要向区委专题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班子成员需述责述廉。“每季度还要盘点阶段工作,区委书记亲自听取汇报。”
编辑:薛鑫
关键词:重庆渝北 政协党组 主体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