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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政协持续建言居民用水安全

高层建筑二次供水有望获法律保障

2015年08月05日 09:20 | 作者:季宏良 管道胜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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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由于长期以来我市二次供水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又多为产权单位自建自管或物业公司代管,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措施,因而存在不少的问题和隐患。”7月27日,辽宁省抚顺市政协就高层建筑二次供水安全问题召开专题座谈会,市政协副主席孙连贵说道。

  抚顺市现有高层建筑二次供水单位230多个,因法制不健全、供水设施不规范,致使水质二次污染等问题频发,严重危害高层住宅居民的用水安全。杨士信、胡勇等12名委员连续两年提出要对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问题进行立法,他们今年提交的《关于对抚顺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立法的建议》,被确定为市政协今年重点督办提案。

  协商会上,市住建委、城管局、卫计委、自来水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与委员就二次供水设施新建、改造、运营维护、资金、监测及卫生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逐条交流探讨。

  据悉,从年初起,市住建委完成了全市二次供水普查一期调研,正在进行二期分析研判;《抚顺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其中将专设规范二次供水管理章节,以提升其法律效力,预期年末将提请市人大通过。(季宏良管道胜)

编辑:薛鑫

关键词:辽宁省抚顺市政协 居民用水安全 法制不健全 二次供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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