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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与论证行动”申报对象与时限
2015年08月10日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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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凡据《徐霞客游记》或其他资料可考的所有游线节点所在县(区)均可提出申请。申报主体为游线节点县市区政府及其指定部门。
论证时限:每年7月到次年4月接受申报,9-12月及第二年3-4月组织现场考察,第二年5月,专家评议后公布论证结果。鉴于“标志地”为徐霞客游览科考经过的一个或一组文化或自然遗存,各地根据自身遗产点状况及工作进展情况,可以一次性申报,也可以逐年分批申报,数量不限。专家小组进行实地考察时,将督察同一县区前一次论证的标志地的保护情况,保护不利者,组织方有权摘牌。
编辑:新编辑
关键词:申报 时限 寻找与认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