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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15家公办养老院将逐步转民营
本报讯8月4日,北京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该市215家公办养老机构将逐步实现民营,包括市属公办公营养老院也将在今年选取试点进行民营改革。
此前,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及评估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3个配套文件。本次新闻发布会对3个文件进行解读。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这215家公办养老机构主要包括公办公营、公办民营、公建民营3类。据了解,北京市的养老机构共有400家。
根据新办法,今后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有4类老人,分别是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包括城市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困境家庭保障对象(含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或高龄老人);优待服务保障对象(包括享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因公致残人员或见义勇为伤残人士等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中的失能或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包括失独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其他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可以到非公办公营养老机构申请入住。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据测算,全市有2万名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有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而公办养老机构可为这类人群提供4万张床位。不过,在新办法实施后,已经入住的老年人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总的来看,目前的床位基本能满足当前的需求,2万名老年人入住也不需要轮候。
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改革,实施途径包括社会招投标和品牌机构连锁运营两种方式,引入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开展运营。在社会招投标上,改革的养老院将全部或部分进行民营化改革。所谓“部分改革”是指一些服务(比如餐饮)让社会专业力量去做。
品牌连锁运营即知名品牌的养老机构通过冠名,和其他养老机构连锁发展。李红兵透露,这项改革已经在进行中,目前在3类公办养老机构中,已经完成转型的公办民营养老机构达60多家,今后这些机构将更加规范。下一步,在市属的一福、五福等公办公营养老机构中,也将选取两三家单位进行试点。
此外,本次改革的一大变化是今后将不再对民营的公建养老机构收取租金,而改为留存风险保障金和管理发展资金,即将养老机构的盈利用于继续支持养老机构的改善和发展。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北京民政局 养老院 民营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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