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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社法委就“规范城管执法行为”赴河南调研

城市管理必须依靠法治思维和方式

2015年08月20日 08:42 | 作者:王泳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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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见习记者王泳)  8月17日至18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冀平率全国政协“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专题调研组赴河南省漯河市调研。调研组18日与漯河市政府、政协委员、市民代表进行座谈,听取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今年年初,中央又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为此,全国政协社法委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城管执法工作较为先进的地方进行调研,对于取得的经验和成绩、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总结和提炼,从而形成意见和建议供决策部门参考。

  陈冀平说,一个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和治理,必须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目的是服务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要不断加强管理,强化服务,这需要政府转变理念,创新方式方法。

  会上,漯河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漯河市城市管理工作作了介绍。调研组肯定了漯河市城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果,并建议漯河市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改革思路,在抓好综合执法、强化队伍建设的基础上,鼓励群众参与共同维护城市秩序。

  全国政协社法委副主任朱孝清参加调研。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政协社法委 “规范城管执法行为”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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