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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政协委员为社区管理建言 加强社区建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作为居民自治组织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重心、群众生活的家园、各类经济和社会组织活动的舞台,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国家惠民政策的不断增加,社区工作的重要性愈加明显,而如何加强社区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也成为委员们所关心的话题。在白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委员们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交提案,就和谐社区建设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就加强社区服务管理,李艳辉委员建议,要认真落实好“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要清理和规范各职能部门转移延伸给社区的工作。要明确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权,尽量将社会公益性的工作交由社区,而政府职能部门做好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建议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合理解决社区用房。政府要根据社区布局,通过新建、改建、调剂置换、购买等方式,进一步解决社区居委会用房问题。要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改善社区服务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多渠道筹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企业,鼓励社会捐助社区事业,确保社区收入不断源。出台共建共驻政策,明确驻社区单位按照共驻共建的原则,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社区建设给予支持,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组织等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享,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促进社区资源整合。要重新定位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的角色,分清居委会、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责任、权利范围,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居委会应该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治能力,解决社区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利益矛盾,维持社区居民的公共权利。要加强社区居委会监督物业公司的行为,物业公司作为专业的管理和服务机构,则应遵循《物业管理条例》,扮演好服务性企业的角色,为社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业主委员会要与社区居委会相互携手,为业主谋求最大利益。要建立“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成立由居民委员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组成的联合管理体制。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小区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形成小区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把居委会职能与物业管理的企业行为有机结合起来,使之相得益彰,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按照“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发展”的要求,坚持专职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建设模式,把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主体,扩大居民对社区选举的参与面,把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队伍中。按照“创新发展、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的原则,社区结合自己的区域、资源、人口等优势,集中为居民提供专项服务,打造特色服务型社区,创建特色服务品牌,形成“一区一特色”、“一区一品牌”的格局。着力构建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市场服务协调发展“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通过教育培训、督导评估、第三方评价“三管齐下”使项目管理更加趋向规范化。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创意策划出更多能解群众之急、补群众之缺、受群众欢迎、对群众有益的特色品牌项目,扩大覆盖面,让更多百姓受益并倡导更为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为社区服务的发展、提升、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张晓光委员建议开展“老年大学进社区”活动,由社区牵头,工作人员可深入辖区中发放调查问卷,了解老年人喜欢的学科,运用多种宣传渠道做好宣传工作。社区在各级部门的支持下,积极联系协调解决学习场地和资金,为老年人学习提供方便。建议民政等相关部门积极帮助协调市、区老年大学,采取多元化运作,在社区开展老年大学教学点试点工作,结合社区教育工作为老年人学习服务。社区组织成立相关的志愿者服务队,并切实开展服务工作,制定相应的课程计划,保障老年人学习需要。社区机构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公办及民办学校、文化部门、老年大学等,请相关人员到社区为老年人授课。聘请各级各类学校专家及学者定期开展大讲堂,取长补短、扩大交流,丰富社区文化活动内容。
编辑:薛鑫
关键词:白城市政协委员 白城市政协 社区管理 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