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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服务要率先“涨”起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共同下发通知,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门票价格方案,A级景区未按规定涨价的要恢复原价,乱涨价的景区景点面临降低甚至取消等级的处分。
“清风拂绿柳,白水映红桃。舟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唐代诗人王维用一首五言绝句,为后人留下了一幅清新的游人风景图,也点到了现代景区旅游的一个痛点:人也是风景的一部分。
这也成为旅游景区频频涨价的推手之一:2013年,我国就已形成世界最大旅游市场。今年上半年,旅游景区接待人数已达到20亿人次的量级,同比增长8.7%。在景区资源相对有限的条件下,为避免景区管理发生“公地悲剧”,用价格杠杆适度调节消费需求,也就顺理成章了。
价格就如经济社会中的精灵,我们看不见、摸不着却每天都要碰到。很多去杭州旅游的消费者会为《宋城千古情》280元的套票买单,到了福建会有消费者为看《印象大红袍》而在闽北多耽搁一天,还有的消费者会为了看音乐剧《金沙》而买张机票专程飞到成都……那么,问题来了,同为旅游产品,消费者和舆论为何一提到景区门票涨价,就会如此敏感?景区景点门票涨价遇到部委喊停的本质原因是什么?
我们搞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在价格问题上有两条基本原则没有太大分歧。一条是,充分竞争市场中极端重要的基础是理顺价格信号,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资源配置。另一条原则是,公共产品市场、准公共产品市场比如电力、自来水、公路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要保持平衡。
我国国家旅游局评定的7000多个A级旅游景区中,无论是故宫、长城这样人文色彩浓重的景观,还是武夷山、西湖、青城山这样建立在自然地貌特征上的景区,产品属性上大多数具有自然垄断特性,成本也大多归集于原始形态维护和文化衍生产品再创作,经济属性上大多数属于国有资源范畴,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如今,景区景点涨价争议的背后是消费者弄不清景区景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平衡点到底在哪儿。大多数消费者都希望“物超所值”,而不是从原来“白天看庙、晚上睡觉”过渡到现在的“看景不如听景、看景等于看人”。
同时,消费者看到的另一个事实是一些著名景区景点经营者,特别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核心盈利部分与景区门票收入高度相关。比如某著名自然景区旅游概念股2015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9亿元,其中景区收入9795万元、饭店收入4199万元、游船客运3967万元。
国家旅游局的数字更有说服力。今年上半年,旅游景区旅游收入同比增长12.4%,其中门票收入增长8.3%。
与之相对比的另两组宏观数据是,星级饭店经营出现回暖趋势,客房收入和平均房价增幅约1%;旅行社接待国内游人数增长7.8%,组织出境游人数增长35.2%。
前者说明景区在旅游经济中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巩固,后者则说明国内消费者的需求正处于爆发阶段,而产品供给能力明显落后于市场需求的增长。
8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公布。其中,第一条第一款就是着力改善旅游消费软环境,“建立健全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宾馆饭店、景点景区、旅行社等管理服务水平”。
市场就在那里,问题也摆在那里,提高服务能力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景区服务 “涨”起来 景区门票 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