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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虾事件后 涉事游客拒绝被任监督员
据悉,青岛天价大虾事件发生后,山东旅游形象大受影响。日前,山东旅游部门向青岛大虾事件涉事游客道歉,并邀请涉事游客任监督员,为山东旅游献计献策。然而,邀请涉事游客任监督员,亡羊补牢的做法能否挽回好客山东的旅游形象?让我们拭目以待。
青岛大虾事件涉事游客任监督员 亡羊补牢能否挽回“好客山东”形象?
10月4日,来自四川广元的肖先生一家和南京朱先生一家在青岛遭遇“天价虾”事件。在本报等多家媒体持续追踪报道后,15日下午,山东旅游局发 布消息称,旅游部门近日通过电话向青岛“天价虾”事件中的2位游客道歉,并表达了邀请他们担任山东省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意愿。“希望他们继续关注山 东旅游,为山东旅游献计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山东旅游局同时肯定了两名游客理性的维权态度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2名游客在投诉“大虾”事件过程 中,表现出了很强的维权意识,同时又很理性,始终依法维权,表现出了很强的法制理念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因此,山东旅游部门表达了邀请其担任山东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意愿。希望他们继续关注山东旅游,为山东旅游献计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对此,广元的肖先生表示,他拒绝了山东旅游局的这个提议。
游客肖先生说,我相信不会因为一只虾而毁掉青岛的旅游形象,毕竟青岛的底子在那儿。
游客朱先生说,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已多次道歉,并已退款,事情已经过去了,在山东的整体印象、感觉还是很好的,不能因为这件事影响山东旅游。
山东旅游部门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进一步加大全省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努力维护良好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强化措施,举一反三,协调有关部门,集中 1个月时间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二是进一步完善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建设,积 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高效有序开展旅游执法工作。
三是按照《旅游法》有关要求,建立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转办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实现旅游投诉转办无缝隙对接,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原标题:青岛大虾事件涉事游客任监督员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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