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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味实习”何以屡屡上演
记者收到一名女职学生家长熊女士电话,她的女儿小朱2005年在南昌女职就读航空管理系,2006年底,其女儿被学校安排到秦皇岛的一个浴室实习,家长不同意。结果,学校听说小朱不去实习,就让她签了自动放弃实习的书面说明。之后,小朱考上了导游证,自己找了一家旅游公司实习,但学校教务处老师却称她没有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能不能参加毕业统考不好说,让回家等消息,之后便再无回音,小朱直到现在也没有拿到毕业证。(《信息日报》11月2日)
近年来,在校大学生、中职学生被学校逼着去某一特定单位、特定岗位实习的新闻不时出现,有些岗位甚至涉危、涉“黄”,让人根本无法接受。而当有学生或家长进行反抗时,学校便使出“不听安排就不发毕业证”的杀手锏,强迫学生就范。
“变味实习”何以屡屡上演?究其原因无非两种,一是学校与企业之间存在着利益交换,学生去企业实习,学校从中获得不菲的回报。二是地方引进的重点企业或纳税大户面临“用工荒”,政府主动服务上门,协调高校、中职学生轮番前往实习,以解燃眉之急。
不可否认,如果能把实习工作做到位,显然是一个多赢之举。但从已经曝光的多起强迫学生实习事件来看,一般是人不分专业,一律去某一生产流水线工作;有的甚至安排到与所学专业风马牛不相及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工作;更有甚者,要学生像机器人一样从早到晚加班加点工作,此情此景,怎不令人担忧和愤怒。
变味实习的存在,不仅严重侵害学生权益,让大学、中职教育缩水变形,更损坏着教育形象乃至政府形象,负面影响非常大,必须加以遏止。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对此亮“红牌”,还应制定严厉的惩罚制度,让违规者在高昂的违规成本面前不敢胡来。比如关于中职学生的实习,国家早就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但就是有人无视这一规定,如果谁违规就罚得谁“鼻青眼肿”,估计很少有人会如此胆大。(吴应海)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变味实习” 学生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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