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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公益化不妨分步走

2015年11月06日 22:10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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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逢长假,总爱讨论讨论景点门票的涨价。最常见的“挺涨派”声音是:价格是有效的分流器,涨价可以保障旅游质量。

  涨价真能分流吗?除非超大幅度提升门票,搞成富人游。因为旅游要花的钱里,门票只是一丁点儿,飞机、酒店的大钱都花了,到景点了还能因为100块变200块而不买票吗?还有,景区多是天造地设,价格提高也带不来供给增加,分流仍不大可能。景区能增收倒是真的。

  既然涨价分流作用有限,那么,可不可以仿照国企改革的分类法,把景区也分成商业、公益两类,靠自然山水、历史古迹招徕游客的景点都公益了,行不行?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先贤之胜迹,不该普惠老百姓吗?

  该肯定是该,但还是要分析分析能不能。

  风景,其实是一种有限供给的资源,必须得有分配门槛。一个古寺,一天能接待8万人,来了80万,让谁看不让谁看?涨价未必能分流,公益可能更难熬。况且,很可能更加剧僧多粥少:不要钱了,新需求会不会被刺激出来?看看节日期间的免费高速路去。

  再换个思路:能不能把基本服务先公益起来?基础的风景,遵循普惠的原则,实行低价或者免费供给,让老百姓看得了;增值的服务、延伸的服务上,想大幅提升旅游质量,那就要花钱,这个钱再用之于民。

  比如游西湖,大众不花钱,在人挨人、人挤人的断桥上看水,体验差点儿,那看的也是西湖水啊;愿意坐下来,看一场实景演出,品味书生仕女浮行于水面,画舫烟波生动于眼前,那就要花挺多的钱。

  当然,僧多粥少,粥难加增,治本之道,还在减僧。弹性休假、带薪休假,这是老话了。僧粥比例差别不悬殊了,增加公益性就更容易了。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景区 公益 价格 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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