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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太独”,谁的错?
一个人“独”有错吗?对于诸如自己的财产权等排他性权利,“独”是无错的。但对于亲情、友情等非排他性权利,过分的“独”就属于一种病了。
大人“独”的来源很复杂,但孩子的“独”多半受大人传染。
日前,一个9岁女孩子为父母拟定的“二胎合同”在网上流传,不少人都为孩子的机敏、幽默点赞,同时也为父母同意签协议的宽容叫好。但作为两个孩子的父亲,我深感此举的不妥。
首先,谁让孩子有了这样的观念:如果家里再生一个孩子,父母给予老大的爱就会减少?很显然,是大人——不一定是家长,还可能是亲戚朋友暗示给孩子这一点。比如,生活中,有一种大人以“逗孩子”为借口,给孩子预告“你爸爸、妈妈马上就要又有一个孩子了,他们就不喜欢你了”之类的话。殊不知,此种玩笑经多次反复真的就在孩子的脑海里形成了一种固化认识,并对未来的弟弟妹妹产生了恐惧。
这个跟父母签订“二胎协议”的孩子被母亲称为“情商很高”。细看这个“情商很高”的孩子你会发现,她也有孩子气的一面。比如,协议的第一条是规定了,有了新的小宝宝之后,不能缺少的是给大宝宝每个月两条裙子。
细想想,一个月两条裙子,一年就是二十四条裙子。有这个必要吗?
如果说这是一个“情商很高”的孩子自己想出来的这个位列第一位、排在温饱之前的条款,那么我只能说,这对父母在抚养、教育这个大宝宝的时候,似乎是很容易满足她在裙子方面的需要。说得更直白一些,就是在消费购物方面太放纵她了。
二十余条裙子到底要花多少钱?父母到底有没有告诉过孩子家里的钱不是给她一个人准备的?父母到底有没有约束过她“见啥要啥”“想啥要啥”的行为?她的心里有没有为父母的赚钱辛苦着想过?父母有没有告诉过孩子自己赚钱不易,要珍惜点呢?
更让我担忧的是,这个孩子为什么用签合同的方式来固化父母对自己的爱?当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与被爱需要用合同来维系的时候,这是不是一种莫大的悲哀呢?为什么父母对于孩子这种明显扭曲的价值观非但没有纠偏反而还表示欣然签约?
退一步讲,如果这对父母只是抱着“哄孩子玩”的心态来签的这份“合同”,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日后他们不打算履行这份合同,是不是真的会应对了孩子的担心呢?所以,不要动辄去批评孩子们。孩子的“独”来源于大人,主要表现在:忽视、溺爱、放纵、不守信用、失去自我。
有病,就得“吃药”。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孩子“太独” 二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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