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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学生“虚假就业” 要坚决说不
教育部官网6日消息,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各地各高校要抓紧建立健全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以精准统计为基础,重点摸清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状况。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6月7日《北京青年报》)
每年六七月份,既是高考季,也是毕业季。而每年的这个时候,总有大学生曝光自己所在高校围绕大学生求职、就业过程中的一些不正常的做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虚假就业”。
所谓“虚假就业”,就是大学生明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也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但是却在学校的要求之下,通过各种方式在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上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以此来证明该名学生已经实现了就业。有些学校甚至不惜将此和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挂钩,要求学生拿就业协议换毕业证书。而一些一时无法落实工作的大学生,也只能通过各种手段弄虚作假,以前还发生过大学生虚构用人单位,私刻公章的事情。
国内高校之所以会出现毕业生“虚假就业”的问题,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为了在每年毕业生的就业数据上好看、漂亮,然后以此来吸引新的考生报考该大学,同时也在争取国家教育经费安排等方面争得话语权。但是这种做法,不但对大学毕业生有害无益,而且还会在很多方面产生消极的影响。
一则,某所大学每年凭借漂亮的大学生就业率吸引了众多新生报考,结果来了以后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这岂不是对学生的一种欺骗?其实也是对大学自身形象和信誉的一种损害。二则,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数据是要上报国家教育部门的,然后国家教育部门会对这些数据进行调查、研判,进而对高校招生政策、专业设置等进行调整。而这不但关涉到高等教育对人才的培养,同时还关涉到国家的人才战略,如果最开始依据的就业数据就是虚假的、错误的,那么很可能会引发连锁反应,导致后续的很多政策、举措走偏。
由此可见,杜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弄虚作假,保证就业数据的真实准确,不但需要高校的自觉自律,同时也应该是教育部门的硬性要求,一旦哪所高校存在“虚假就业”的行为,就应该坚决查处,严肃追究高校相关领导的责任。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大学生 虚假就业 求职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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