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企·民企>深·观察深·观察
为公平竞争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健全经济法律制度,是维护市场秩序、完善政府职能的重头戏。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规范市场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之一。它重点规范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行为,目的是通过调整市场竞争行为,实现经济自由与市场秩序之间的平衡。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施行以来,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市场环境、市场主体以及竞争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具体条文缺失、处罚力度偏弱以及与其他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适时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在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根据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完善竞争法制,对于更好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说,当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竞争法制。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政策的变化。一个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是辩证统一的。法律服务于经济政策,也是经济政策的具体转化,对构建市场经济关系具有规范作用。同时,经济政策又决定法律制度的制定方向,并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发挥导向作用。因此,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应重视总结经济政策调整过程中的经验,认真应对经济发展中凸显的矛盾和问题,从而推动经济法律制度跟上快速转型中的经济政策调整步伐,使之更好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有效遏制各种违反公平竞争的新现象、新问题,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市场秩序保障。
适应竞争形态的发展变化。市场主体之间富有效率的竞争,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动力。如果法律对竞争主体的权利行使没有划定严格边界,就无法克服权利滥用对实现竞争价值的阻碍。如何通过法律规定平衡竞争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对任何国家而言,都是需要在发展进程中加以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攻坚期和经济转型期,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竞争形态也在不断发展变化。这些变化不仅会影响司法实践,也会使竞争主体的行为预期发生改变。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在深入评估历史经验的同时,以竞争形态的发展变化为切入点,在遵循经济社会基本价值理念的前提下,结合司法实践,对市场经济发展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力争在竞争制度上有所创新。
把握“互联网+”的新特点。目前,互联网已普及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深刻影响着市场竞争环境。如何顺应“互联网+”的时代潮流?如何制约互联网行业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竞争法律体系内制定互联网专门规则。制定这样的规则,应立足现实经济环境,考虑制度所承载的社会预期,特别是考虑互联网技术快速更新和法律规定滞后之间的矛盾,增强适应性和前瞻性。对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类型化概括时,如果法律规定得过于严格,就有可能抑制市场活力;如果规定得过于宽松,则容易导致垄断,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合理规范互联网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需要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并兼顾其与相关规范之间的协调。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竞争 市场 公平竞争


中国制造助力孟加拉国首条河底隧道项目
澳大利亚猪肉产业协会官员看好进博会机遇
联合国官员说叙利亚约1170万人需要人道主义援助
伊朗外长扎里夫宣布辞职
中国南极中山站迎来建站30周年
联合国特使赴也门斡旋荷台达撤军事宜
以色列前能源部长因从事间谍活动被判11年监禁
故宫博物院建院94年来首开夜场举办“灯会”
法蒂玛·马合木提
王召明
王霞
辜胜阻
聂震宁
钱学明
孟青录
郭晋云
许进
李健
覺醒法師
吕凤鼎
贺铿
金曼
黄维义
关牧村
陈华
陈景秋
秦百兰
张自立
郭松海
李兰
房兴耀
池慧
柳斌杰
曹义孙
毛新宇
詹国枢
朱永新
张晓梅
焦加良
张连起
龙墨
王名
何水法
李延生
巩汉林
李胜素
施杰
王亚非
艾克拜尔·米吉提
姚爱兴
贾宝兰
谢卫
汤素兰
黄信阳
张其成
潘鲁生
冯丹藜
艾克拜尔·米吉提
袁熙坤
毛新宇
学诚法师
宗立成
梁凤仪
施 杰
张晓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