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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客运经营企业不得擅自涨价

2017年01月13日 15:55 | 作者:王培琳 |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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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月12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规范2017年春运期间客运价格行为,省物价局特别部署了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管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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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严格执行客运价格政策,汽车客运站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的价格政策,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分解项目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水路(含琼州海峡、农村水路及省内岛际运输)客运及港口收费要严格按照现行价格和收费标准执行,春运期间一律不得提高;纳入政府定价管理范围的铁路客运票价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的铁路客运票价,要按照公示的实际执行票价执行,春运期间一律不得提高。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客运 企业 经营 擅自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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