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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社员建议:推广婴幼儿凭证件乘车防拐卖
九三学社社员、厦门市思明区国税局科员庄舒媛说,公安部失踪儿童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基本每天都有新的被拐儿童信息发布,年龄基本上在6岁以下,找回率并不高。人贩子拐骗儿童之后,一般会利用交通工具迅速转移至外地,如果短时间内被拐儿童没有被立即找回,那成功解救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大部分客运站不会对婴幼儿童进行身份检查,一名成年人完全可以在没有儿童身份证明的情况下,携带1.2米以下的儿童顺利搭乘动车、长途客车出行。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尚未办理儿童有效身份证件、无携带出生证明家长的出行,但也给人贩子的迅速转移留下漏洞。
有鉴于此,我们建议动车、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应借鉴航空系统的婴幼儿出行规则,推广婴幼儿童凭证件乘车的做法:
一是交管部门出台强制规定,要求婴幼儿童乘坐动车、长途客车等城际交通运输工具时,必须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本或有效身份证件,可以选取部分城市的乘车站点先进行试点。
二是乘客在网上购票时,如有携带婴幼儿童乘坐动车、长途客车等城际交通运输工具时,需如实填写随行儿童的身份信息,即使是免票的婴幼儿童也需申报;
三是在家长为新生儿上户口时,要求家长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如三个月)为新生儿办理居民身份证;
四是针对当前务工人员流动性大,许多家长尚未为未成年子女申请办理身份证的问题,可利用过年大部分在外务工人员均会返乡的特点,在年前年后开通儿童快捷通道,为儿童优先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录入指纹预防拐卖,便于其未来出行;
五是在社区、车站等地大力宣传人贩利用公共交通转移被拐儿童的危害,让广大家长意识到婴幼儿童乘车身份核实的必要性,主动为婴幼儿童办理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出行。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儿童 婴幼儿 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