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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滕树红: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建议

2017年02月24日 16:22 | 作者:滕树红 |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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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它的建立,旨在保障业主的房屋在保修期后出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时,有相应的储备资金对房屋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管好、用好维修资金是体现民生情怀、以民为本的具体要求,是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实践需要。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维修资金交存、监管、使用、安全等方面工作在我省各州市都有长足进步。但是发展不平衡,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维修资金监管工作存在安全隐患,保值、增值空间有待提升。存在房开企业代收而未缴现象;个别财政有挪用维修资金的情况;资金定期存款年限设计不科学,影响了升值空间,资金利息的使用相应法规不健全。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特此建议:

一、 推动相关政策完善。住建部门在进行系统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向国家建议对165号文件执行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尽快出台《贵州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细则》《贵州省新建物业质量报修金制度》。

二、 健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立“贵州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机构,横到边,竖到底,根据实际需要在社区居委员中设专人负责相关事宜,建立由省到社区至上而下的系统管理体系。

三、 规范管理程序。加大智慧物管建设力度,推进自动化管理系统,按栋号、单元成立业主委员会,按户建立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结余台账,公开维修资金归集使用信息,建设公开查询平台,让维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关闭侵占、挪用、违规使用行为产生的暗窗。

四、 加大宣传、动员、奖惩力度。利用在小区设宣传栏、上门讲解、电视媒体介绍等多种形式宣传维修资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让政策家喻户晓,提高广大群众的产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住建、质监、供电、消防、财政等部门职责,加强沟通、细化责任、形成合力、共同监管。

六、 拓展资金保值、增值空间。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协商,将失信者纳入征信系统管理,最大限度的提高定期、长期存款的比例,缩短短期存款的时间,确保维修资金升值合理合规合。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资金 维修 加强 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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