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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新金融应在监管框架内实现大发展

2017年02月28日 08:48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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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金融的发展在技术服务方面,在全球竞争的“上半场”已经取得了领先优势,一些业内人士和学界专家曾用“普惠金融的2.0时代”描述普惠金融的中国模式,对此,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普惠金融促进会筹备小组组长刘克崮表示认同。通过相关企业的调研走访,刘克崮表示,未来中国新金融的发展要在下半场取得更大的成绩,还要认清内、外部障碍,寻求解决方法。

首先,新金融开展各项业务时,往往需要得到不同的资质认定。对此刘克崮认为,每种资质都有相应的主管部门,作为企业应该有一个联系监管部门的通道。数字金融技术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实现快速发展的一个关键前提,是要在相关体系的框架内运转:“当前,在监管模式新、旧交替的过程中,国内的科技金融企业应该把其理念、构思、模式和实践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即在坚持普惠与创新的同时,进一步向‘合法、合规、合序’方向走。”

其次,对于新金融遇到的外部环境,刘克崮建议:一是要将新金融的组织、业务新模式和与现行的监管模式对应、衔接上;二是找准新金融发展的趋势和方向,研究有可能出现的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预先提出解决办法;三是对于那些未来可能是发展方向、但与现行监管发生冲突的,应用“试点”的方式进行,且要明确试点主管部门。政府对新金融应该给出任务、功能、性质、目标等框架和边界,画个底线、定个规则,预留出弹性空间。

刘克崮同时提出,在多元化世界和多层次经济发展中,过去的金融技术不应完全被淘汰、被否定,比如要看到,即便在今天,新、旧金融技术仍各有其适用范围、地域或对象。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刘克崮 监管 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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