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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反被诬?庞学光委员分析见危而不敢相救原因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张原 李宁馨)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之称,推崇见义勇为、助人为乐道德品行。但曾几何时,老人、行人犯病摔倒在闹市街头而路人不敢相扶相救,这种社会风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扭转。庞学光委员建议对反诬救人者提起公诉,让他们有畏惧之心。
他分析见危而不敢相救的原因认为:“做好人好事要冒很大的风险,做坏人坏事却不一定会受到惩罚,这是造成见危而不敢相救现象越来越普遍的直接原因。”
虽然不少救人者最终都被证明是清白的,但找见证人证明、找监控设备资料耗时费力;除了先期赔偿,救人者还要付出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应付。甚至,在个别案例中,出现有救人者为不拖累家庭,选择自杀来证明自己清白的极端情况。
“救人者被诬告,因拿不出证据而遭致索赔;而有明确证据能证明被救者反诬救人者,诬告者却很少有人被告上法庭、承担法律责任。这种情况无形中助长了歪风邪气,对社会风气产生了负面影响。这种侵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接受法律的审判与严惩。”庞学光委员提出,相关法律应将反诬救人者案件纳入民事公诉明确列举的事件或案件中。检察机关应介入涉及反诬救人者案件,对责任人提起民事公诉,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由庄严的法律来进行审判。
“对反诬救人者的处罚如果有罚金,可根据情况用于表彰救人者,或用于见义勇为基金等公益机构,以此引导人们勇于助人,乐于助人,弘扬社会正气。”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庞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