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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玉委员建议:细化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 给百姓吃颗“定心丸”

2017年03月15日 08:55 | 作者:顾书亮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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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李冬玉委员建议:细化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 给百姓吃颗“定心丸”

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这个话题一直备受瞩目。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产权保护10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并在多处对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作了说明和安排。

如何变蓝图成现实,给百姓吃颗“定心丸”?全国政协委员、民建陕西省委主委李冬玉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应加快完善产权保护相关政策,消除“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真正落地、见到实效。

“对于《意见》中提出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部分问题,例如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范围如何界定,国家补偿的范围、形式和标准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同时,《意见》中提出的完善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等任务不属于各省事权范围,需要国家层面尽快推动落实。”李冬玉说。

“如果说民生改善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激励机制,那么完善产权保护则是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构筑透明性担保的制度体系,是供给侧改革由意愿共识迈向行为共识的基础保障。”李冬玉指出,国家应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负责部门,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同时对于需要顶层设计明确的事项,应加快对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完善。例如尽快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和出让金收取标准。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结合确保《意见》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李冬玉进一步建议,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使用的公共利益范围,完善国家补偿制度;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法律法规,研究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等相关法律问题,加快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修订完善工作等,以便于各地在落实产权保护制度方面有章可循。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李冬玉 委员 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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