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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刘晓庄:切实兜住困难群体民生网底

2017年03月20日 13:39 | 作者:刘晓庄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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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国家都存在特殊困难人群,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为加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保障工作,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省市已进行安排部署,它既体现了政府为民的情怀,也折射出社会洒爱的温度,对于坚持共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春节前夕,笔者走访慰问了某国家级贫困县的一家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了解到当前特困人员生活仍存在不少问题,民生安全网还有待进一步编密织牢。基层同志反映,目前,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供养标准偏低。在前几年,该县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执行的是集中对象365元/月,分散对象290元/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480元/月、270元/月。今年即将执行的标准虽然有所提高,基本达到了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的要求,但仍不能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低保标准高于特困供养标准的现象。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偏低。一些乡村集中供养率不足三成。散居农村山区的特困人员大多居住条件较差,有的是年久失修的土坯房、茅顶屋,墙壁裂缝,屋顶漏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担心个人财产或个人生活习惯差异,他们又不愿意入住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养老院。

特困人员生活比较困难。供养对象大都为肢体残缺或智能障碍,几乎无劳动能力,分散供养对象虽然比集中对象自理能力略强,但沦为特困供养对象,即使有劳动能力也收入微薄,通过自己劳动所得难以维持生计,仅靠现行的供养标准要做到“五保”(吃、穿、住、医、葬)甚为困难。

养老院发展举步维艰。养老院近年经济来源主要由三部分构成,民政部门按每年200元/人补助工作经费、集中特困人员每月365元/人供养经费和平均每年1万元收入的院办经费。按平均每家养老机构供养30人的规模来看,平均每年可供支配资金仅有14万元左右,而每年基本生活开支约13万元,自付医疗救助费用约2.5万元,支出大于收入,故无力增加护理人员,无法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即便在今年各地将会不同程度地提高标准,但面对护理人工费等成本的增加,改善程度依然有限。

以上问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切实兜住困难群体民生网底。为此建议:

一是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按目前生活水平测算,建议将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分散供养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二是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加大对贫困地区供养机构的资金项目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现有机构基础设施等硬件配套,足额配齐护理人员,提高护理服务水平,让供养对象得到优质的护理服务。三是开展生产自助,因地制宜发展院办经济。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开展因人而异的自创收益活动。这样既可减轻政府负担,增加经济收入,又可丰富供养对象的生活,提高供养机构的供养水平。四是积极营造各方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让社会充满关爱和温暖。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慈善捐赠以及提供志愿者服务等方式,为特困人员提供救助供养和帮扶。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全国政协委员 刘晓庄 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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