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天外来物”归谁应尽早立法明确
坠落的星星属于谁?因为这个问题,新疆牧民朱曼一家的官司已经打了一年多。3月20日,该案终于在新疆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开庭。61岁的朱曼称,他30年前曾在自家草场上发现了一块巨型“奇石”,2011年底却被政府拉走了,他想要回来。(3月2日澎湃新闻)
天降陨石,这种“天外来物”该归谁所有,似乎是个难题,因为法律上没有这方面的条款。按照世界通行的“捡拾物法则”,无主物的归属应遵从“先占取得”原则,谁先发现、谁先捡到就归谁。最先发现这块陨石的牧民朱曼就认为,这块陨石应该归他所有。但阿勒泰市政府认为,按照《物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其中的“等”字意味着自然资源不仅限于以上七类,陨石也应当属于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应归国家。
我认为,官方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首先,“等”字的外延不能无限放大;天上掉下来的东西,被说成“自然资源”,恐怕超出了概念关联性的逻辑。其次,《物权法》的本质属于民法科目范畴,仲裁者只能是法院;政府若以行政执法者身份“强制执行”,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只能说是它自己荒谬了不少的法律概念和法治逻辑。
朱曼的代理律师认为,不管是政府还是发现者,两者都缺乏占有陨石的法律依据。对于陨石这种外来物质的所有权,我国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律师的观点,我认为也不对。政府权力与权利,应遵从“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而公民权利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如果这种原则没有问题,天降陨石的归属问题或许就比较简单了: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天上掉下来的陨石其所有权归谁,政府站出来执法、没收,是否存在“法无授权”的障碍?而公民取得其发现的陨石,应该属于“法无禁止”:只要没有法律规定说公民不得取得占有“天上掉下来”的东西,公民取得和占有就应该是合法的。
2015年也是在新疆,青河县一牧民在地上捡到一块“狗头金”,因为既不属于文物,也不属于矿产,亦非埋藏物,因而当地政府部门选择与捡拾者协商解决:可以卖给政府,也可以自己收藏。评论认为,政府虽“丢”了“狗头金”,却守住了法治政府的底线。运走陨石的阿勒泰,似乎不如青河县开明。
陨石在民间市场价值不菲,对科研更有价值,国家应尽早立法明确类似“天外来物”的产权归属,免得陷各方于尴尬。而依法治国年代,有关财产、权利的问题,只能依照法律来定纷止争,否则,动辄就是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仅会生出“与民争利”的质疑,“法治政府”的问题上更是伤不起的。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陨石 政府 天外来物 明确 应尽


大熊猫宝宝在熊猫“幼儿园”里悠闲自得
成都连续三天遥望高清版雪山
巴格达存放大选投票箱的仓库发生大火
北京八达岭长城进入旅游旺季
河北:“三夏”忙收麦
京张高铁张家口南站建设稳步推进
第五次包揽世界杯金牌 跳水“梦之队”“无敌不寂寞”
河北南宫发现明成化年间七彩圣旨
法蒂玛·马合木提
王召明
王霞
辜胜阻
聂震宁
钱学明
孟青录
郭晋云
许进
李健
覺醒法師
吕凤鼎
贺铿
金曼
黄维义
关牧村
陈华
陈景秋
秦百兰
张自立
郭松海
李兰
房兴耀
池慧
柳斌杰
曹义孙
毛新宇
詹国枢
朱永新
张晓梅
焦加良
张连起
龙墨
王名
何水法
李延生
巩汉林
李胜素
施杰
王亚非
艾克拜尔·米吉提
姚爱兴
贾宝兰
谢卫
汤素兰
黄信阳
张其成
潘鲁生
冯丹藜
艾克拜尔·米吉提
袁熙坤
毛新宇
学诚法师
宗立成
梁凤仪
施 杰
张晓梅


